失竊証明

失竊証明申請

應備証件:
(一)、失竊應檢附行車執照或來源證明文件。
(二)、財物失竊以口頭申報為主,檢附來源證明為輔。
2.處理期限:車輛失竊:隨到隨辦。
3.承辦單位:分局 偵查隊或派出所。
4.受理方式:自到場或委託他人辦理,統一收發管制。。
5.申請方式:攜帶應攜證件向承辦單位申請。

失竊証明申請流程

步驟一:
(一)、車輛失竊應檢附行車執照或來源證明文件。
(二)、財物失竊以口頭申報為主,檢附來源證明為輔。
(三)、本人證件。
2.步驟二:承辦人簽核。
3.步驟三:隊長決行。
4.步驟四:發證。
5.步驟五:通知申請人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