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申請自願捺印指紋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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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申請
攜帶證件
捺印攜回
一、申辦資格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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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有意願辦理本項作業民眾皆為服務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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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或身心障礙人士辦理本項作業需監護人陪同。
二、所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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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帶足資證明身分之證件正本(如:護照、身分證、健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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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代身心障礙人士及未成年者申 辦本項服務,請另備戶口名簿及身心障礙手冊。
三、申辦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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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識科
基隆市中正路428號 tel 24634353 -
第一分局偵查隊
基隆市仁五路22號 tel 24222637 -
第二分局偵查隊
基隆市信二路193號 tel 24222638 -
第三分局偵查隊
基隆市明德一路142號 tel 24558850 -
第四分局偵查隊
基隆市麥金路242號 tel 24326737
四、交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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捺印完成置於護套內由申請民眾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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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建檔留存請另填寫同意書辦理。
五、所需費用:
本項服務不收取費用
六、參考法令:
- 警察機關辦理自願捺印指紋作業規定
- 個人捺印指紋作業規定
七、聯絡資訊:
承辦人: 曹恆嘉
連絡電話: 02-24634353
連絡電話: 02-24634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