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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警察局甄選職務代理約僱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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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機關名稱:基隆市警察局
貳、本局秘書科書記職務代理約僱人員資格條件、工作項目、期間、報酬及其他事項如下:
一、資格條件:
1、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技能足以勝任者。
二、工作項目:收發公文、協助辦理秘書科文書作業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期間:本職缺為列入113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一般行政科錄取人員任用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本局通知上班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一般行政科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
四、工作報酬:其報酬標準以委任二等190薪點核支,月支報酬26,400元。
五、工作地址:基隆市信二路205號(本局秘書科)。
参、聯絡方式:
意者請備履歷表(附照片)及畢業證書影本,於公告期間內e-mail至klg02204@klg.gov.tw(請來電確認是否有收到),或以紙本逕寄基隆市信二路205號秘書科,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受理,封面請註明「應徵秘書科書記職務代理約僱人員」,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肆、徵才期間:112年4月22日至112年4月26日止
※聯絡人:股長侯奇富 電話:02-24258223或02-24268181轉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