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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防衛動員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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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民國防應變手冊
- 標題: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全民國防應變手冊」宣導
- 資料來源: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
- 宣導內容:
- 「全民國防應變手冊」業經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於112年6月13日公布,其編輯之目的,主要是提供民眾面臨戰爭景況下,各種可能發生嚴峻災變時所需之緊急應變資訊,以做好生存自助。
- 手冊內容主要以戰時可能發生的各種狀況,導引民眾有效應處,分別以「平時準備:緊急避難準備事項、防空警報音符及聲音識別、認識周邊重要處所、掌握正確訊息」及「戰時應變:戰時可能發生的狀況、敵我識別、緊急疏散避難、戰場維生應處、通訊傳播中斷應處、戰傷醫療急救、戰場危機處置、民眾對各類型災害應變作法、緊急應變專線、附頁」等要項簡要說明。
- 「全民國防應變手冊」內容,可於本網站下載或至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全球資訊網( https://aodm.mnd.gov.tw/ )全民國防手冊專區下載「全民國防應變手冊」及「敵我識別-修正圖例」檔。
- 基隆市全民國防手冊
- 資料來源:基隆市政府工務處
- 宣導內容:本市防空避難設施、醫療急救責任醫院、民生必需品配售站及臨時供水站等資訊,期使民眾面臨軍事威脅及可能發生之災變時,事先做好準備及知悉必要資訊,避免戰時慌亂,做好生存自助。
- 基隆市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 資料來源: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
- 宣導內容:地區災害防救計畫:指由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災害防救會報核定之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災害防救計畫。直轄市、縣 (市) 災害防救會報執行單位應依災害防救基本計畫、相關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及地區災害潛勢特性,擬訂地區災害防救計畫,經各該災害防救會報核定後實施,並報中央災害防救會報備查。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每二年應依災害防救法第22條第2項、第23條第2項、第27條第2項、第36條第2項規定、災害防救計畫、地區災害發生狀況、災害潛勢特性等,進行勘查、評估,檢討地區災害防救計畫;必要時,得隨時辦理之。
- 地區災害防救計畫內容之規定如下:
- 一、災害預防相關事項。
- 二、災害緊急應變對策相關事項。
- 三、災後復原重建相關事項。
- 四、其他行政機關、公共事業、直轄市、縣(市) 、鄉(鎮、市) 災害防救會報認為必要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