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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區間測速4/1起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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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區間測速4/1起執法
臺62(甲)線超速違規罰鍰3000元起跳
臺62線(速限80公里)貨櫃車、砂石車等大型車多,常因車速快,又未保持安全車距,致發生嚴重交通事故,另臺62甲線 基隆端東海街口(速限40公里),沿路彎道且坡度大,即便兩路段都設有固定式測速照相,但自96年通車以來大小車禍不斷,偶有大型車翻覆造成傷亡;統計近三年事故概況(110年106件、109年145件、108年139件),共造成1人死亡、62人受傷。
為維護用路人安全及交通順暢,並兼顧警方執法安全,基隆市警察局於「臺62線西向11.3K至6.2K(全長 5,033.46公尺)」及「臺62甲線北向2號隧道至東海街出口(全長1,068.53公尺)」兩處易超速肇事路段建置區間平均速率偵測科技執法設備,期能遏止駕駛人僥倖違規心態、提升行車安全,日前已通過資安檢測並於3月10日取得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定合格,公告即日起至111年3月31日止為宣導期,並自111年4月1日0時起正式執法取締,違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規定,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基隆市警察局表示,使用平均區間測速儀器是希望透過「速度管理」有效規範車輛的行駛速度,科技執法的處罰僅是一個手段,目的是希望減少因超速所造成的事故傷亡,守護民眾家庭幸福;呼籲駕駛人養成遵守交通規則的良好習慣,進而提升交通安全與行車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