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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斥媒體報導人事總處:國旅卡不能繳水電瓦斯費- 臺北市-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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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總處官員表示,水費、電費、瓦斯費是民生基本消費,不能用國旅卡繳費,因為這不符合國旅卡消費的目的,人事總處從未研議這部分要放寬。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也批評媒體是過度擴張解釋,他指出國旅卡必須用在經過允許的特約商店,「用膝蓋想都知道」,水電瓦斯怎麼可能申請成為特約商店用國旅卡繳費?
人事總處表示,自去年起,公務人員如具14日以上休假資格者,休假補助總額為16000元,觀光旅遊額度及自行運用額度各為8000元。
人事總處指出,今年7月1日放寬自行運用額度使用業別後,觀光旅遊額度仍維持8000元,並無改變,所以對觀光產業不會造成衝擊影響。本次放寬自行運用額度8000元的使用業別後,除了珠寶銀樓及八大行業外,商圈內外的業別均可申請成為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例如在商圈外國旅卡簽約的服飾店就可用國旅卡。至於水費、電費、瓦斯費,從來都不是國民旅遊卡的使用範圍,聯合報報導國民旅遊卡可用於水電瓦斯費是錯誤報導。
人事總處說,這樣的修正,不僅維持原來的觀光旅遊額度,對國內觀光產業不會造成影響,也可以適度回應公務人員之訴求,以及業者希望能成為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的期待,整體而言將有助帶動國內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