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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警察局辦理108年度「通譯人才講習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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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講習班除由基隆市警察局講授人口販運防制法與被害人鑑別、外籍人士在臺居停留相關規定、就業服務法、家庭暴力與性侵害防制、交通事故處理相關程序、法律詞彙、法律常識、案件偵辦及司法程序、外籍人士常見法律問題、通譯倫理與責任等課程外,還特別聘請精通不同語言之高等法院特約通譯現場指導通譯專業技能,分享通譯實務經驗,並透過分組實地演練強化培訓效果。
招收對象:年滿20歲,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件,符合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可在臺灣工作,需具基本中文聽說讀寫能力並精通英語、越南語、印尼語、泰國語、柬埔寨語、緬甸語、菲律賓語、馬來語、日語、韓語、俄語、法語、西班牙語、巴基斯坦語、孟加拉語、印度語、波斯語、粵語等任一種外國語言,且同意於結訓後將個人資料及通譯服務相關資料登錄於基隆市警察局通譯人才資料庫者(報名資格詳見簡章)。
本講習班報名免費,全程參加課程且測驗合格(60分以上)者,核發合格證書;全程參加課程而測驗未合格者,頒予完訓證書。除現場報名外,亦可使用掛號郵寄、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報名(電話:02-24271857,傳真:02-24252787,E-mail:klg831199@klg.gov.tw,地址: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05號外事科)。
108年度通譯人才講習班海報
108年度通譯人才講習班簡章
108年度通譯人才講習班報名表
108年度通譯人才講習班課程表
各類語言檢定證照等級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