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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幼安全
基警婦幼獻聲警察廣播電台談跟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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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護個人身心安全、行動自由、生活私密領域及資訊隱私,免於受到跟蹤騷擾行為侵擾,自111年6月1日起施行跟蹤騷擾防制法。基隆市警察局婦幼隊由警務員王穎晨於111年6月22日接受警察廣播電台專訪,推廣社會大眾對跟該法法律架構、行為態樣、即時約制與保護令狀等的認識,俾利提升自身防衛意識、防範被害。
該法明定針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違反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八類行為,包括如監視、跟蹤、守候、辱罵、歧視、用電子通訊設備干擾、要求約會等,使心生畏怖,足以影響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就是跟騷行為。據統計「跟騷法」上路以來,全國已至少受理274案,其中屬於家庭成員或親密關係家庭暴力的跟騷案件就有136件,一般適用「跟騷法」的案件計有138件。犯罪樣態方面,又以「通訊騷擾」、「尾隨接近」為多數,分析原因應該是網路便利性及具有匿名性,導致民眾容易心存僥倖。
基隆婦幼隊呼籲民眾,如果遇到跟騷行為,請保持冷靜並蒐證,如用手機錄下對方影像或聲音,或是將相關不當訊息截圖保存下來,交給警方偵辦。而法院核發保護令可禁止跟蹤騷擾行為、命遠離特定場所一定距離。如果行為人違背保護令上的要求,還會構成違反保護令罪,若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實行跟蹤騷擾行為,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