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公開
工作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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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安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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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幼關懷遠離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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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警察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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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福服務及犯罪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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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性工作項目(各運用單位得視需要增減):
- (一)民眾至警察單位洽公或報案之接待、引導、解說等事宜。
- (二)提供諮詢服務。
- (三)協助報案(被害)人、家屬情緒安撫、心理關懷及接待、解說。
- (四)協助照護迷童、失智老人及其他需照護者。
- (五)協助辦理轄內治安狀況訪談(含電話訪問、問卷調查等)。
- (六)走入社區瞭解民隱民瘼反映相關單位主官(管),以作為決策參考。
- (七)發現有急難須救助對象,聯絡社福單位或動員聯繫慈善團體予以救助。
- (八)配合佐警深入社區預防犯罪宣導,或其他有助於社區治安、交通、喚醒民眾重視社區聯防或警方可為協助之有助於提升警察形象、地位等服務事項。
- (九)其他適合志工服務事項及當前重要政策推動宣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