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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駕駛(有滿或未滿18歲),罰則及罰款金額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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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1萬
       2,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第1款:「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
       第3項:「未滿18歲之人,違反第1項第1款或第3款規定者,汽車駕駛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
       應同時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二、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之1第1項:汽車駕駛人駕駛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有下列情形
       之一者,汽車所有人及駕駛人各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8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第1款:「未領有駕駛執照駕車」。

最後更新時間:111-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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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2024-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