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重型機車可以行駛慢車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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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之位置,劃分快車道與慢車道之界線。其線型為白實線,線寬為10公分。
二、另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之1規定,汽缸總排氣量550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
應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規定。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特別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三、550 c.c.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既適用小型汽車之行駛規定,故亦需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5條
第2項規定,四輪以上汽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
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則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