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如何向警察機關申請自願捺印指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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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眾為預防家中身心障礙者、發展遲緩兒童及少年、精神病患及失智老人等走失,得向警察機關申請
指紋捺印。
二、可自行至基隆市警察局鑑識科或各分局偵查隊辦理(地址見第六點);或向社福團體或社團報名,申
請警察局派員前往辦理。
三、申請人為自願捺印指紋者本人之家屬、監護人或輔助人時,應帶領本人共同前往辦理。
四、申請時應以簽名或按捺指紋方式簽署指紋捺印同意書,並填寫申請人之基本資料。
五、應繳驗及核對戶口名簿或身心障礙手冊等資料。
六、基隆市警察局鑑識科:中正區中正路428號;第一分局:仁愛區仁五路22號;第二分局:信義區信二路
193號:第三分局:七堵區明德一路142號;第四分局:安樂區麥金路242號。